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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有一中学语文老师与我聊天,他说他现在正在为评“中高”发愁,问其原因,就是英语无法过职称英语考试规定的C级,我说:“可以作弊吗?” 他说:“可以的,发短信就行——考题全是选择题。但是我不愿做那丑事。” “为什么不?” “人到中年,大小考试无数次,我还从来没有作过一次弊的。” “那您老人家就别评什么‘中高’了。” “‘中高’不‘中高’无所谓。只是气愤要考那鸟英语!” 我说:“现在学习英语挺重要的。” “重要?说说。” “学习外语最重要的用途就是为了增强国际交流,英语又是国际的通用语言,当然要学了。” “英语为什么成为国际的通用语言?我们是十三亿人啊!” “因为英美国家比较发达吧,更重要的是以英语作为母语的国家最多。”我说,“虽然汉语说的人最多,可毕竟都是中国人呀。” 我估计他很生气,他说:“今后英语也将成为中国的母语了!你读过都德《最后一课》没?” “言重了吧?母语是不会改变的,就像我们的姓一样。您有点杞人忧天呢。” “既然有令人担忧的天,自然就会有忧天的杞人了,没有忧天的杞人才是怪事 ” 还没等我说话,他又说:“你看啊,现在,学生从小就学那玩意,老师晋升职称要英语过级,说不定哪天就要规定‘不会说英语的就不准上街了 ’。” 我无法与他交流了,我无言! 附:秧田(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1188108507)的评论 中国教育把英语看得如此重,评级考,晋升考,汉文学研究生考……实质上是一这个民族在慢性自杀。 伊沙曾经写的一首诗歌《张常氏,你的保姆》,口语华的表述,伶俐干净,确实让人感欣慰。也只有正在懂得并且热爱中国文化的人才能读懂此诗。 《张常氏,你的保姆》 我在一所外语学院任教 这你是知道的 我在我工作的地方 从不向教授们低头 这你也是知道的 我曾向一位老保姆致敬 闻名全校的张常氏 在我眼里 是一名真正的教授 系陕西省蓝田县下归乡农民 我一位同事的母亲 她的成就是 把一名美国专家的孩子 带了四年 并命名为狗蛋 那个金发碧眼 一把鼻涕的崽子 随其母离开中国时 满口地道秦腔 满脸中国农民式的 朴实与狡黠 真是可爱极了 我喜欢这诗歌,他是中国的,其他的不用多谈,至少里面有民族的良知。 |
